各区(园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转发的通知》(宁人社函〔2024〕1号)及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项目清单式管理工作要求,经自主申报、区级审核、市级汇总等程序,现公布南京市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(第四批,附件1)、南京市2024年政府补贴性企业职工培训单位目录(第三批,附件2)。
请目录内培训机构和单位严格按照政府补贴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工作,各区(园区)人社部门务必加强过程监管,确保培训质效。
本目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,如遇上级政策调整,从其规定。
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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